我脸盲路痴、记故事不记人,一生干净坦荡,被众人脑补出无数情深

熟悉我的人都知道,我这辈子有两个改不掉的“天生短板”:重度脸盲,超级路痴。

但很少有人知道,这两样看似小小的毛病,串联起了我整个人的性格、三观、感情观,甚至贯穿了我的人生与写作。

我是一个记故事特别厉害、记人特别差劲的人。

我的大脑就像自带AI清理系统:有温度、有情节、有跌宕、有因果的故事,我能记一辈子;

而千篇一律的面孔、相似的路人、普通的寒暄、萍水相逢的人,我的大脑会自动清空,一键删除,不留缓存。

首先说我的路痴。

我在乡下、在山里,是妥妥的活地图。

田埂小路、山头沟壑、谁家门前的老树、哪条小溪转弯、哪条近路最快,我闭着眼睛都能走回家。

乡下的风景是独一无二的,每一处都有辨识度,每一条路都不一样,每一棵树、每一块田、每一户房子,都长得不同。

所以我记得住,分得清,走不丢。

可我一进城,直接系统死机。

城市里所有楼一模一样,所有街道一模一样,路灯一样、树一样、商铺一样,一排排整齐划一,看着就让我头晕。

别人逛街认路,我逛街迷路。

别人跟着导航走,我跟着导航也能走偏。

别人出门是散心,我出门是冒险。

我真的特别离谱。

前年我去城区注销营业执照、注销手机号,简简单单一件小事,我从早上七点出门,折腾到晚上七点才到家。

一开始下车就迷路,站在满街一样的楼房中间,完全不知道往哪走。我妈不放心,特意叫我爸过来接我、带我办事。

我爸走了之后,我办完事想回家,转两条街直接彻底懵。

坐公交车,直接坐反方向。

我还傻乎乎跟我妈说:快到了快到了。

越坐越不对劲,窗外风景完全陌生,我才知道完了,又走错了。

下车换对面,又分不清线路,288、2828路傻傻分不清,再次坐错,一路坐到快终点站。

最后硬生生赶上最后一班公交,才狼狈到家。

还有一次更搞笑,我去宣城照顾弟媳坐月子。

从芜湖出发,本来十几块车费、几十分钟就能到。

我在车上太累睡着了,一觉醒来,宣城过了、广德过了,直接睡到苏州。

从芜湖睡到苏州,又从苏州坐回来。

我弟弟和弟媳在家等得心慌,怎么也想不通:十几块的路程,怎么一整天人不到?

就因为我太容易迷路、太容易坐错车、太容易睡着坐过站,我家人从小到大都担心我出门。

我不出门还好,一出门,家里人心里就悬着:

怕我睡过站、怕我坐反车、怕我认错路、怕我走丢。

再加上我重度脸盲,我真的非常不适合独自在外面生活。

我脸盲到什么程度?

路人我分不清,熟人我认不出,就连天天在一起玩的闺蜜,我在街上都能认错。

我看人从来不看脸,我记不住皮囊。

别人看颜值、看长相、看身材,我看人只看两点:

处事能力,和心里有没有我。

我爱的从来不是好看的皮囊,是靠谱的担当、踏实的陪伴、迷路会来接我的真心。

我出门对谁都爱笑,性格软、说话礼貌,看着特别温顺。

见比我大的叫哥、叫姐、叫叔叔阿姨,见小的叫妹妹、弟弟、丫头。

所有人都觉得我温柔、有礼貌、脾气好。

可没人知道,我是根本记不住谁是谁。

我的礼貌,是我掩饰脸盲的万能方式。

别人在路上笑着看我,我都会浑身发毛,赶紧躲。

我心里还偷偷慌:这人为什么一直盯着我笑?是不是神经病?

结果人家只是认识我、跟我熟,只有我,完全不记得人家。

平时别人托我老公带东西、托我传话。

我回家老老实实转达:刚刚有人让你帮忙带东西。

我老公问:谁?

我:不知道。

我老公:人家认识你才找你,你怎么会不知道?

我:我真不知道!

别人讲八卦、讲谁的故事、讲谁的是非。

我永远记得故事,永远不记得当事人。

我分得清善恶、分得清对错、分得清情节,就是分不清人脸、记不住谁是谁。

我的大脑真的太智能了,自动过滤一切“无意义人脸缓存”,只留故事、留情绪、留真心。

也因为这样的性格,我这辈子感情特别干净、坦荡、简单。

很多人乱传我过往,脑补我有深情前任、脑补我有放不下的人。

其实我16岁就成家,周岁才15。

我从来没谈过恋爱,从来没有前男友。

我的人生,从少年直接跳进婚姻,干干净净,无牵无挂。

唯一被全村误会多年的“乌龙情缘”,现在回头想想,真的又搞笑又离谱。

那年我十四岁,对方也是十四岁,和我同龄。

只是他姐姐是我堂婶,按辈分,我确实该喊他小叔,半点没错。

他长得又像我本家小叔,我脸盲根本分不清,彻底认错。

那天晚上他半路拦我,少数民族口音喊我:阿妹,玩一下。

我一脸正经:小叔别闹。

他一直提醒我:你好好看,我不是你小叔。

我固执得很:你就是小叔!

他当时满心欢喜、心动满满,想靠近我、想跟我说话。

结果被我一句“小叔”,直接把所有暧昧氛围全部掐没。

我完全把他当长辈,规规矩矩、老老实实,半点杂念没有。

最搞笑的是,我回家还看见我小叔在家。

我还傻乎乎问:你不是刚刚在路上碰到我吗?

我小叔直接笑疯:你是不是撞鬼了?

第二天,他姐姐、我堂婶直接上门找我嫂子提亲:

“我们两家结个亲家吧,我弟弟喜欢她。”

那时候,这件事闹得特别大。

全村皆知。

他当年真的年少热烈,发誓非我不娶,终身不嫁。

家里条件不错、家境也好,和我们家又是亲戚关系。

那时候长辈都默认:等我们再长大一点,他如果还真心,我就嫁。

可我自己守住了分寸和底线,从来不乱分寸、不越边界。

我爷爷过世那阵子,他哥哥来找我玩、找我散心。

我当时说得清清楚楚、坦坦荡荡:

“我和你弟弟的事全村都知道,我可以陪你走路、陪你聊天。

但天底下不是只有你们兄弟两个。

我如果以后和你弟弟在一起,你就是大伯哥,今天相处太近,以后全家尴尬。

我不能这样,我要有分寸、有底线。”

从那之后,他再也没来找过我。

曾经轰轰烈烈、全村皆知、发誓非我不娶的少年,

慢慢、慢慢,彻底冷淡、彻底放下。

年少的爱,本来就来得猛、去得快。

一腔热血一阵子,长大之后,人心都会变。

他后来结婚、生子、离异、再婚,如今两个孩子,家庭美满,日子安稳幸福。

多年之后,我只是随口问问我姑姑:他现在过得怎么样?

就这么一句普通寒暄。

结果所有人自动脑补大戏:

觉得我放不下、觉得我旧情难忘、觉得我耿耿于怀。

我真的哭笑不得。

我这辈子:

记故事、记细节、记人心、记恩情、记冷暖。

唯独不记人脸、不记路人、不记旧情暧昧。

别人脑补我情深,

其实我一生干净坦荡、专一简单。

别人以为我多情,

其实我连人都记不住。

也因为我这种独特的大脑记忆模式,我写作也特别搞笑。

我写文只会死死记住主角、记住剧情、记住人设、记住脉络。

配角千人一面,我记不住、分不清、懒得记。

甚至我写长篇,写一百多章,写着写着,

直接把主角原名写忘了。

一开始给女主取名沈清瑶。

写着写着,顺口叫貂蝉、貂蝉,越写越顺。

写到一百多章,我直接默认她本名就是沈貂蝉。

回头复盘整本书,我才崩溃发现:

前面全是沈清瑶,后面全是沈貂蝉。

一百多章,整本书名字错乱。

现在我要从头一章一章改,改到头疼、改到想笑。

我经常好几本书都是这样:

写得太投入、太沉浸故事,直接把最初设定忘干净,写完再慢慢返工大修。

旁人看我迷糊、路痴、脸盲、傻傻的。

其实我只是:

心太干净、眼太纯粹、大脑太会过滤无用人和事。

我不看皮囊、不贪颜值、不慕繁华。

我这辈子想要的感情特别简单:

我不要帅气的、不要有钱的、不要花哨的。

我要一个有担当、有分寸、心里有我、遇事靠谱的人。

我要一个,我迷路了,

不会怪我、不会笑我笨,只会告诉我:

“你别动,我来接你回家”的人。

脸盲让我不识浮华皮囊,

路痴让我贪恋安稳归宿,

记性筛选让我一生删繁就简。

我记不住万千路人面孔,

但我记得所有真心待我的人。

我分不清城市条条大路,

但我永远认得回家的方向、认得心底的温度。

别人脑补我半生情深,

其实我一生坦荡、干净、专一、清醒。

仅此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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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声明

本文为原创民间文学故事,纯属虚构创作,仅供娱乐交流,不涉及封建迷信、宣扬恐怖等违规内容,请勿模仿。

Author

罗才英

作者

要么不开始要么一辈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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